看板 car
我在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交通隊 因為新店其實很多奇奇怪怪的私有地 或非屬道交條例適用的區域 還有像有些巷道 奇偶數月單邊紅線規定可停車 言歸正傳 我幾個朋友在今年2月2日下午把車停在上面的區域 停沒多久被警方及行政助手(新店最有名的亞旺)開單舉發+拖吊移置 一開始他們還以為車被偷 後來還搭計程車去拖吊場牽車 外加下午工作行程全部泡湯 我就立馬電話問轄區派出所 之前早在111年我不是就市長信箱確認說這邊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 你們內部跟行政機關(交通局&區公所)也有來現勘說這邊不能拖吊舉發? 那為什麼車還是被拖走? 派出所回說:車不是他們拖的。 好吧 那我就打給新店分局交通隊 交通隊裡面一位主任(還是小隊長?)接電話 說了一大長串 重點就叫我直接去申訴 2月2日當天我就寫市長信箱詢問 111年底就有現勘過,現在能否停車?當時轄區派出所表示內部也有公告 翌日2月3日(週六)接近中午時段 我吃飯吃到一半 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打電話來問 違規車輛及車牌 為什麼停那邊? 當下真的超級不爽 我的問題是說那邊之前現勘過 能不能停車 根本答非所問 當下我就直接大吼一聲掛電話 結果新店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就直接把這件結案XDD 那我就去問交通組 我:那邊之前不是就現勘過說不適用道交條例了嗎? 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機關可以直接撤銷吧? 為什麼電視上常有出現,開錯罰單被警方直接撤銷的新聞 接電話的承辦人:不行,要去申訴 我問:行政法哪條規定不行 承辦人:他們沒有這樣的流程 後來我2月6日再次寫市長信箱 裡面包含被拖吊車輛車牌 + 發生地點 + 照片 + 地籍地號 還是沒下文 3月8日 我想實在拖太久了 就打電話給新店分局交通組的組長 結果他剛好熟悉附近區域 說那邊不屬道交條例適用範圍阿 就立馬回函撤銷了 有圖有真相https://imgur.com/a/PCKLHmX 後來我還去問交通隊跟督察組申訴該名交警 你們這樣亂拖吊很擾民 在那邊也不是妨礙交通的地方 難道不能直接開單就好嗎 更何況之前111年底就有會勘過 連轄區派出所都知道 拖錯車寫個職務報告就能了事 交通警察對環境沒有任何一點敏銳度嗎? 結果到現在不清楚有沒有被處分XD 但連一句道歉也沒有 不過我朋友表示不想追究 如果是我一定打國賠 這浪費多少時間 我也是公務員 但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公務員這麼好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31.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9310426.A.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