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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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司法單位沒有規定審問順序嗎?
時間Thu Jul 10 05:27:25 2025
※ 引述《bluebagel (果果:))》之銘言:
: 看到土城被害人父母出來說話
: 說當天
: 法官先問兇手
: 問完放兇手走
: 才問被害人
: 讓兇手有時間買兇器
: 策劃殺人跟埋伏
: 難道司法單位
: 沒有規定審問先後順序嗎?
: 邏輯上確實是
: 應該讓有危險的一方先走吧…
我是已執業十多年的律師,並以訴訟業務為主。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家事事件法等法律並未
規定保護令案件中的訊問順序。我想法院會先訊問該男,可能是因為法官通常會花比較多
的時間訊問聲請保護令的一方,以期能瞭解案件的來龍去脈,且保護令案件的審理,主要
是以保護令聲請方的陳述及所提出的證據,作為判斷的依據;不過當然也可能跟法官個人
的問案習慣有關;或是正好該男先抵達法庭,所以法官就先問該男,都有可能,畢竟法官
一個上午或一個下午要審的案件非常多。不過經過這次土城家暴男事件後,司法院應該要
把訊問的先後順序訂出一個辦法來,以維護保護令聲請方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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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ruby841031 : 推解釋 101.10.162.193 07/10 10:54
推 bluebagel : 謝謝解答疑問 118.150.232.45 07/10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