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haled: ㄏㄏ 那公職霸凌管道有啥意義? 死一個了法院也沒因果關係 04/02 21:41
推 luismars: 的確沒有咒人致死罪 04/02 21:41
→ WTF1111: 直接檢察官不起訴囉 04/02 22:09
→ WTF1111: 真有愛的檢察官,通篇內容充滿臆測,各種情非得已 04/02 22:10
→ LienFong: 再次驗證人命在鬼島真的不值錢 04/02 22:21
推 Arhib: 黨的愛將要安全下莊了 04/02 22:23
推 BlackCoal: 檢察官治國 04/02 22:42
推 momijichan: 笑死,等著看什麼時候無罪回鍋 04/02 22:49
推 sam123w: 不是謝宜容造成的不然是誰造成的 這還沒因果關係啊… 看 04/02 23:05
→ sam123w: 了又氣又難過 04/02 23:05
→ libraghost: 死者自殺和謝沒關係喔 檢察官認證 04/02 23:06
推 TsaoJJ: 檢察官什麼咖洨 04/02 23:30
推 z777888999: 喔 沒關係他自己會去自殺 這樣喔 04/03 00:23
推 SaluteYou: 法院果然是某黨開的 04/03 00:29
推 zxlt3722: 不意外啊 出事前謝宜容就說她後台很硬了 04/03 01:49
→ fhk701213: 好奇謝是否直接找資訊承辦 而且資訊主管竟完全隱形 04/03 07:09
→ a0946113: 民進党私法改革大成功,要相信党的大民主 04/03 07:21
推 CHYYP: 是他自己要自殺的 04/03 07:54
→ eno4022: 討論請集中在新聞本身就好,不要離題到死者身上,更不用 04/03 08:49
→ eno4022: 說不該消遣死者,請對離世的人要有基本的尊重。 04/03 08:49
推 kutkin: 死者個性真的是導火線 04/03 09:00
→ kutkin: 他到死前都還覺得是自己問題 04/03 09:00
噓 fishw: 如果整件事換成檢察體系不知道結果是不是一樣 04/03 09:17
→ sploo: 謝上任2年81人離職,只是死者個性問題? 04/03 09:35
→ ggyybbk: 不能適應環境 離開有問題嗎? 04/03 09:41
→ ggyybbk: 只是有個更不適應的人 用特殊的方式離開而已 04/03 09:42
推 kutkin: ggyybbk說的沒錯 04/03 09:47
推 kutkin: 你可以跟我一樣「我說話大聲不代表我沒有禮貌,科長!」 04/03 09:48
→ kutkin: 可以擺爛,可以離開,就是不需要傷害自己。 04/03 09:48
推 ha99: 幹這樣都可以不起訴,那些垃圾長官根本不會怕 04/03 09:49
推 skywinner: 有些地檢署高階長官霸凌也很嚴重吧 所以這案件當然不能 04/03 10:01
→ skywinner: 起訴了 萬一那天地檢署有人自殺 要不要比照辦理 04/03 10:01
→ lwmyueh: 確定不是有黨證因素? 04/03 10:27
推 liaojc1688: 不起訴是罪嫌不足,無法建立相當因果關係,不是沒霸 04/03 11:51
→ liaojc1688: 凌 04/03 11:51
→ liaojc1688: 檢察體系的霸凌不叫霸凌,叫督導 04/03 11:52
→ liaojc1688: 樓上噓的了解嗎 04/03 11:52
推 peterchang: 真的很棒,大家多學著點 04/03 12:02
→ timidwei: 可憐 難怪上面的如此囂張 那位辛苦了 04/03 12:06
→ pttfm: 自殺看的是因果關係,當然非直接,不然就是他殺啦! 04/03 12:24
推 needeng: 台灣的司法已經完全政治辦案 04/03 12:25
推 leonie0804: 可悲 04/03 12:48
推 ghghfftjack: 這就死者溫良恭儉讓 什麼都沒說就自己上路 04/03 12:55
推 vancepeng: 笑死 司法真的讓人信任 就是要這樣對待公務員 公務員才 04/03 13:06
→ vancepeng: 會那麼愛台灣 04/03 13:06
→ ComboRisotto: 司法人思考不會針對公務員才這樣,其實對所有事都這 04/03 13:37
→ ComboRisotto: 樣。反而是不知貪污的事證是否夠明確,不然法官多半 04/03 13:37
→ ComboRisotto: 又得輕判。 04/03 13:37
→ thinksilver: 三小... 04/03 14:17
→ himhim2257: 沒人在意了啦,笑爛 04/03 14:17
→ yasorcerer: 還好已經離開 04/03 14:25
推 troyyuan: 其實3部屬很衰,以謝的風格,不聽命就準備被弄到離職。 04/03 15:16
→ troyyuan: 搞到現在要讓檢方求情,不知道最後會怎樣。 04/03 15:17
推 tktk1212: 祝福死者下輩子不要再投胎在縱容霸凌的鬼島了 04/03 17:18
推 windbomb: 搞不好謝被判無罪,而是那3個部屬被判刑 04/03 19:08
推 windbomb: 畢竟很多公文在副分署長前就決行掉了 04/03 19:10
推 windbomb: 謝只要主張公文不是我決行的,就可以推個乾淨 04/03 19:16
推 y932987: 下次投票好好投 04/03 19:52
推 joeshiu: 後台硬 04/03 20:18
推 penny949: 要飛黃騰達囉,爽啊 04/03 21:28
推 repast: 新北檢廢到笑 04/03 21:43
→ kiwifruit: 認真問,所以是不是以後霸凌要自殺,遺書一定要寫清楚 04/03 21:46
→ kiwifruit: 是誰害的,這樣才會有直接證據 04/03 21:46
推 kutkin: 本來就是這樣呀,你自己都不主張了。 04/03 21:58
→ Georgeliu: 謝不會到無罪啦,起訴書都明說她私吞禮盒了 04/03 22:03
→ Georgeliu: 只是案發後有把不法所得繳庫 04/03 22:03
推 Georgeliu: 加上金額不大可以減輕其刑,大概就判個1-2年吧 04/03 22:06
→ Georgeliu: 至於會不會緩刑跟褫奪公權就看運氣 04/03 22:07
→ segio: 那個唱歌的好像沒事繼續選市長.真爽.虧掉的還要公務預算補 04/03 22:20
推 yuanhy63: 所以啊 該辭職就辭職 上吊的太傻 檢察官會不起訴處分 04/03 22:36
噓 Zhang274: 告訴每個長官職場霸凌只要弄死人就沒證據了 04/03 22:37
推 am7347474: 感覺要復職高升了! 04/04 00:20
推 gm3252: 職場霸凌本來就不會是重罪阿 04/04 13:16
→ ComboRisotto: 其實也不是只有台灣這樣,司法就是一定要具體因果、 04/04 16:09
→ ComboRisotto: 證據、犯意。民主各國都這樣,因此的確常常令普羅大 04/04 16:09
→ ComboRisotto: 眾不解。 但其實司法發展這麼久,相信也是取小壞而 04/04 16:09
→ ComboRisotto: 避大惡的歷史經驗發展而來的吧。 04/04 16:09
噓 cchaha3122: 有黨罩就是無敵 04/05 00:00
推 cruisertakao: 謝謝党 04/05 11:32
推 changeengjap: 政治辦案 04/05 16:03
推 fastfu: 檢方根據法律判斷,被你說成求情 04/07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