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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 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 簡單說,你要代表機關出來放話, 要嘛你是正副首長, 要嘛你是發言人, 或是有經過上級同意代為發言 不然其他人一律閉嘴 像這種不具名的言論 請一律視為媒體帶風向的屁話 不然你行政院就找個人出來具名 每次都這樣偵查中案件放出一堆消息 或是政府應該官方說明的東西變成獨家爆料 就一句話:可恥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311DRK4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66.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43384580.A.BCE.html
laliga: 懲處是什麼,科科 03/31 09:52
jimyang0422: 請人總發新聞稿駁斥 03/31 12:26
blue820801: 簡單來說 怕具名的話 電話會被打爆 03/31 13:06
skps5536: 發不出去 笑死 03/31 14:57
dark0224: 要多無恥才能當大官? 03/31 15:28
Chricey: 剛開始吃UC2,期待 03/31 15:28
TEYU21: 可恥!!!! 03/31 16:49
phxcon: 推,現在大多數政治操作就是先放風聲看風向 03/31 17:17
bigpan: 以後公文都不要具名 豈不美哉 03/31 17:53
joeshiu: 不願具名還報導? 03/31 19:49
Kroner: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03/31 19:49
jerrykyo: 無恥才能當大官呀 03/31 20:01
CHYYP: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3/31 22:04
yayayogo: 爛死了 03/31 23:29
BlackCoal: 如果你各位私底下接受媒體採訪關於你機關的事情,機關 04/01 06:07
Chricey: 剛開始吃UC2,期待 04/01 06:07
BlackCoal: 看到報導會不會出來「闢謠」?一定會的嘛。行政院長期 04/01 06:07
BlackCoal: 放任媒體寫「行政院某官員表示」,不是因為他們尊重媒 04/01 06:07
BlackCoal: 體自由,而是根本是不具名的風向新聞稿吧 04/01 06:07
laliga: 公務員人人得會擬個風向稿,爽喔 04/01 07:42
Chricey: 搞笑吧!關節痛,你能嚴重點嗎?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 04/01 07:42
marskam723: 言論自由 04/01 13:55
philip81501: 媒體?不就政府 04/01 17:22
h812311: 憲法都可以照自已意思解釋了,還會理你這個小法嗎 04/01 19:46
Khaled: 言論自由 但又可悲的言論自由 04/02 07:24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04/02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