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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vkpop記者Jessie ADOR 回應 NewJeans 訴求沒誠意?《韓聯社》取得 26 頁文件並披露部分內容 女團 NewJeans 進入 29 日正式宣告自由!(ps. 這是站在 NewJeans 的角度)NewJeans 在記者會指出 ADOR 的回信毫無誠意,所有也不用再談下去。《韓聯社TV》獲得這份長達 2 6 頁的回應,據說這是寬限期結束前 1 小時才傳達給 NewJeans 成員們。 (值得一題的是,關於 HYBE 內部報告書部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回應似乎自相矛盾,一方 說是網上收集的意見,另一方表示是從 HYBE 收到的建議)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4/11/20241128180551758.jpg
《韓聯社TV》總結並列出各項要求的回應,ADOR 表示合約期間已盡最大努力支援,即便是 閔熙珍與母公司 HYBE 發生矛盾,更換代表理事後也一如既往地支援。回應包含明年粉絲見 面會、正規專輯、世界巡演等活動計劃。 ADOR 對於 NewJeans 和父母們沒有給予對話的機會感到遺憾,指出「不能因為沒有達到主 觀預期就說違反合約」,成員們聲稱違反專屬合約的許多問題都是由第三方的言行造成,而 不是 ADOR 本身。 從法律角度來看,ADOR 是否有違約到足以解除專屬合約的程度也表示懷疑。在專屬合約中 ,重要的演藝活動邀約協商、支持、報酬接收及結算等均已忠實履行。 (用一句話總結:詳細敘述我什麼都沒有做XD) https://images.luvkpop.com/uploads/2024/11/20241128180551758.jpg
以下是 ADOR 各項要求回答: 1. 對於 HYBE 做出的「拋棄 New,重新制定新格局即可」的決定,作爲 NewJeans 的經紀 公司,要求採取一切必要措施 ADOR 方面劃清界限說,該報告基本上是由 HYBE 撰寫的,並要求 HYBE 方面解釋,結果確 認「HYBE 不是要拋棄 NewJeans 的內容,並不是「決定」和「指示任何具體行爲的內容」 。同時還補充說,很難以 HYBE 的成員爲對象採取監查及人事措施。 具體來說,LE SSERAFIM 表示,比起以「New I LE」的名稱與其他兩位藝人進行比較,不如 與當時一起達成初動百萬張的其他女子偶像組合(BLACKPINK、aespa、IVE)一起定位,構 建獨立的道路,這是一個建議。 2. 對於對 Hanni 說「無視」的其他廠牌經紀人,ADOR 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對問題置之不 理的主張 ADOR 明確表示這也是與其他公司的職員有關的事情,並強調:「我們認爲應該在不影響包 括 Hanni 在內的藝人的形象的前提下採取必要的措施」。對於該監視器影像未被妥善保存 的具體情況也有詳細說明,親自確認相關監視器的負責人解釋說,「除了打招呼的場面外, 沒有發現特別事項,所以只保存了那個場面」。 另外,ADOR 還解釋說,雖然要求相關廠牌 與經紀人見面,但遭到拒絕。 3. 關於敦促 ADOR 對 HYBE PR 成員不當言論採取措施的要求 ADOR 方面對藝人感受到的不快和憂慮深表遺憾,並解釋說:「立即對 HYBE PR 提出異議, 要求採取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的措施」。 另外,HYBE 方面解釋,將該 PR 成員排除在 A DOR 及 NewJeans PR 業務之外,並且就該成員是否應受到懲戒進行法律諮詢,但得到了不 屬於懲戒理由或有不當懲戒的可能性較高的意見。 4. 關於 NewJeans 練習生時期的照片、影片等被媒體非法公開且未刪除的主張 ADOR 方面表示:「因爲不是上傳或散播影片的主體,所以不能直接刪除」,已向相關媒體 提出了停止刊登的要求並持續執行。 爲了掌握該影片被泄露的經過,正在積極努力向媒體 發送公文等。 5. 關於解決 HYBE「專輯推銷」造成 NewJeans 損失的要求 ADOR 方面解釋說,從 HYBE 那裏確認沒有發生「專輯推銷」的情況。 6. 關於與海豚誘拐團申宇錫導演的紛爭和由此導致的現有作品消失的問題 ADOR 方面主張,提出有問題的影片僅〈ETA〉導演版,但是海豚誘拐團擅自刪除了沒有要求 刪除的影片。 ADOR 還解釋說,為了防止權利受到侵害,已採取合理的措施。 7. 關於要求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維護 NewJeans 的色彩,保障 NewJeans 的活動 ADOR 表示,已經傳達了明年韓國粉絲見面會、正規專輯發行、世界巡演的計劃。雖然正在 進行,但是藝人一直拒絕討論。 另外,對於 BELIFT LAB 的企劃案抄襲主張,雖然經過確 認事實關係的努力,但是閔熙珍前理事沒有提供證據,BELIFT LAB 方面回覆稱,「已經通 過媒體採訪充分回答了」,因此確認變得困難。 8. 關於讓閔熙珍前理事重新擔任代表理事的請求 ADOR 方面明確地說,「特定人員的代表理事一職的維持是 ADOR 理事會經營判斷的領域」 。同時強調,對於非「經營」而是「製作」方面,最大限度地尊重藝人的意願,努力讓閔熙 珍前理事繼續擔任製作人。 https://youtu.be/pLzESl6M2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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