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121001238-260402
開會前15分鐘才傳訊息通知當事人出席是啥小?
法定程序可以這樣隨便玩的喔?
還是本來就是要故意留這個超明顯漏洞
給當事人過了風頭後翻盤用的?
那這樣就太貼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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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霸凌案 謝宜容被免職「有程序瑕疵」恐翻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有公務員在辦公室輕生,引發外界認為有職場霸凌疑慮,勞動部
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就表示,北分署分署長謝宜容2大過免職,督導的發展署署長蔡孟良1大
過、調離主管職。據了解,考績會前15分鐘才傳訊息通知謝女出席,法界人士認為有程序瑕
疵,若行政訴訟恐遭法院撤銷。
法界人士指出,依照公務員考績法第14條第3項規定,考績委員會對於擬予考績列丁等及一
次記二大過人員,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因此,原處分機關應該要在處分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雖然謝宜容均未到場,
但程序上不排除有瑕疵,提行政爭訟可能會翻盤。
法界人士分析,救濟層面方向,謝宜容可以向原機關申請復審,若復審認為無理由,將送保
訓會。之後,謝女可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撤銷訴訟,由於有程序瑕疵,恐被法院認為違
法而撤銷。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