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如果大法官審案件 跟立法院審法案 兩者速度差異不大的話 是不是乾脆每件有表決的法案 全部送給大法官審理好了 反正最後還是要通過大法官那官啊! 那立法委員就開開心心看看愛藝奇就好了 大家說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2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520494.A.5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