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每隔4年就會有媒體討論美國的選舉人票制度。這個制度的優點是照顧到小州, 因為如果是按照總票數來論勝負的話,則民主黨只要經營加州和東北部及搖擺州就夠了, 於是中西部的州也就是人口少的州的權益被乎視。 久而久之會產生「國家分裂」的危機,這也象徵美國的先聖先賢的遠見。 但也因為是比選舉人而不是總票數,民主黨選民會抱怨歷史上有幾次 民主黨總統侯選人如高爾雖然贏得總票數卻在選舉人票上敗北,這對於總 票數多的那一方也是不公平的現象。 所以我個人認為折衷的制度就是保持選舉人票數設計, 但廢除掉贏者全拿機制,而是由這兩黨在該州的得票數來計算選舉人,但票數些微領 先的那一方,可以拿差不多6成的選舉人權重,而敗者可以拿4成。 也就是有個誘因讓某一黨想經營該州,卻不致於贏得太過度, 而讓該州的弱勢黨完全得不到權重。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更高明的想法?歡迎提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349387.A.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