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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表示,演藝產業畢竟是自由市場,赴中發展是個人自由,然而發文者若是領有公薪的台 灣教授、政府官員,風險就會越來越高,當演變成由「政黨代表」等重要人士發動,台灣 該如何應處? 沈強調,已開始研擬新方案,針對「刑法」中刑責重但要件不明確的「外患罪」進行修法 ,目前已送出針對四種不同通謀行為的草案,包括「公開聲明或向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承認 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有統治權者」、「向對方承諾不執行職務或承諾為違背其職務之行 為」、「協助該國或他國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行使具統治權意涵之公權力」、「以會議、連 署或其他形式,附和該國或他國對中華民國台澎金馬領域擁有統治權之主張」,請國安局 準備相關討論。 (自由時報) 言論自由也不是什麼都能講吧 尤其在隔壁一個體積龐大而且明顯有野心要併吞台灣的鄰居 再來是100條更大的問問題就是口袋罪 說你有罪就有罪 這裡面尤其第二條 吃個罪不合理嗎? ""向對方承諾不執行職務或承諾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統戰藝人注意!沈伯洋研擬修「外患罪」 : 笑死人 以前黨外人士努力多久 : 才把舊刑法100條意圖叛亂罪正式廢止,中華民國不再會有意圖犯,不能用意圖就判人有罪, : 所以刑法法學博士沈伯洋是要處罰思想犯喔 不是全部事情都可以直接推給思想犯 否則要是按照你的邏輯只要嘴巴講就是思想犯不該罰 那有人整天說我要在明天X時X分某地用某種手法殺你 他難道也只是思想犯嗎 雖然繪聲繪影 可是人家還沒動手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5.1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136225.A.4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