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搞出一致審
: 這死刑基本就廢了
關於這點,我有一個問題請教:
可不可以用修法的方式,規定不需要一致審呢?
畢竟大法官不應該做出這種規定,所以用立法的方式,
在兩年之內制定相關法令,可不可以呢?
純粹是不太理解,所以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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