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法盲對法律不熟啦 今天如果覺得一個人有犯罪 應該是把證據找齊了 表示很有自信直接起訴 為什麼還要把人先關起來 然後再慢慢找證據 還要找好幾個月 不會怪怪的嗎 有沒有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44.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9439291.A.4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