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其實真的不用太去考慮那個爛黨一直用三立、民視洗新聞, 如果老是因為臉皮薄、怕油煙,就畏畏縮縮, 什麼事也幹不成! 連公司董事會,都要有出席人數、表決人數的限制, 怎麼會憲法訴訟法沒有? 一個自稱自己的解釋等同憲法的機關, 怎麼可以僅由少數大法官就下決定? 民主就是國家內沒有一個權力能獨大, 而能制衡大法官(其實是整個司法權)的,唯有立法權, 立法權更僅有人事同意權, 今天行政權提了個立法院/國人會不接受的大法官人選,致憲法法庭停擺, 本來就是整個制度的目的! 我再說一次: 行政權若提名了立法院不接受的大法官人選,使得大法官不足15人, 因此造成憲法法庭停擺,本來就是制度目的!! 這是三立、民視這些垃圾報及附隨噁律師不願告訴你的事。 對於公司的重大營運,公司法常有特別決議、重度特別決議的規定, 沒有在像台灣大法官這樣小貓幾隻一樣可以表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5.233.7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9392044.A.6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