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請教一下前輩 有沒有這類經驗 避免被特定個案 儘量模糊說明 我承辦人 受理一個申請 內部流程都跑完了 主管也核可發文 但要發文前 有司法調查機關來文說 申請內容有問題 要來扣申請資料 假如申請資料真的有問題 那應該就是申請不具備要件 但這部份不是我可以審查的 這樣的話 我應該要發文嗎 還是展延等偵辦結果呢 因為就形式上 確實已經符合申請要件跟主管核可 直接發文應該也沒有責任 但 若都已經來文說要調查 萬一最後偵辦是真的 發文前 是變成申請不核可 發文後 就這個處分被撤掉而已 我應該也沒事 那我該先發文好 還是等偵辦結果 先展延好呢 ?? 又若是選擇展延 最後真的偵辦出來申請有問題 但主管都核章了 是上簽再重跑一次就可以了嗎 ?? 前面作廢 ?? 我問親戚老公務員 老公務員是說 直接上簽 或口頭問主管 感覺很合理 但也有點怪 請教一下 處理邏輯上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80.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1532812.A.D84.html
ouyang: 建議重簽,說明要件型式審查合格,但有司法調查。建議你應 07/03 17:19
ouyang: 該要下決定,暫不作成處分。 但是副本要不要給申請人要注 07/03 17:19
ouyang: 意有無過失洩密問題。 07/03 17:19
ouyang: 更正一下,處分還是要正本回復申請人,要有理由。感覺有點 07/03 17:23
ouyang: 棘手,會政風單位看一下意見。 07/03 17:23
Chricey: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07/03 17:23
states: 建議敘明理由重簽,並確認有哪些單位要會辦 07/03 19:51
TsaoJJ: 直接問主管吧 看起來你們沒有奉核後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 07/03 20:32
lapidoth: 請問樓上規定在哪? 07/03 20:36
timidwei: 司法機關都來文了 當然檢附重簽阿 07/03 20:42
Kroner: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7/03 20:42
ws92262: 台北市就有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不然要被記點… 07/03 21:02
ouyang: 會政風以外單位 應該都會回貴單位本於權責卓處吧.... 07/03 22:01
ouyang: 不過看處分的性質 如果是我 我一定不會核 07/03 22:01
ouyang: 因為出事了 一定是承辦人扛 不管是國家賠償 還是損害賠償 07/03 22:02
Chricey: 最近天氣變化大,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 07/03 22:02
ouyang: 幹嘛給自己找麻煩 07/03 22:02
感謝前輩們分享 這樣萬一申請人也抗議說 無罪推定 被調查也不一定最後有罪 或成立 憑什麼不給他公文呢 ? 好像也有點道理 那自己這方面不會被找麻煩嗎 ??
ouyang: 因為現在公文都一定是要承辦人做成決定 長官決行 07/03 22:03
ouyang: 所以你要嘛 同意 要嘛不同意 07/03 22:03
ouyang: 至於案件性質 你也可以打去問書記官 有沒有洩密的可能 07/03 22:04
Kroner: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07/03 22:04
ouyang: 來決定要不要在說明部分 詳述理由 07/03 22:04
ouyang: 因為現在個資法 陳情法 偵查不公開 不小心就變成過失洩密 07/03 22:05
ouyang: 的當事人了 07/03 22:05
※ 編輯: oswiecim (118.160.36.200 臺灣), 07/03/2025 22:12:36
ouyang: 看你做成行政處分的性質吧 建議先問問政風意見 07/03 22:13
Chricey: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07/03 22:13
ouyang: 書記官也可以問問 問一下申請人所涉案件 07/03 22:13
ouyang: 當然你也可以依法形式審查合法做成處分 07/03 22:15
ouyang: 千萬不要口頭問長官 如果是類似地政有國賠風險的 07/03 22:17
ouyang: 真的出問題 你就麻煩大了 07/03 22:17
Kroner: 想問一下有沒有關節痛的運動禁忌?怕動得更嚴重… 07/03 22:17
ouyang: 重簽 都寫進去 當然你要做決定 問問你上一層的意見 07/03 22:18
ouyang: 很多政風也都不清楚 陳情書很容易涉犯過失洩密 07/03 22:19
ouyang: 所以小心為上 沒有賺很多錢 不要搞到自己 07/03 22:19